| 胡锦涛总书记1月13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新路子,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有效、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更加有力、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的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党员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为核心,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始终不渝地为人民谋利益;要有高尚的精神境界,更加坚定我们党反对腐败、战胜腐败的信心;要时刻严格自律,坚持做廉自律的表率,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任何事情不放松、任何环节不放松、任何年龄不放松;要始终树立立党为公的形象、执政为民的形象、务实创新的形象、朴素廉洁的形象、公道正派的形象。要不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反腐倡廉基本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办法,健全和完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体系。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对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执行情况、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务运行、国有资产等的监督。三是加强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依法保障党员权利,大力支持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深化干部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各级党组织要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是统一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要从深化干部体制改革入手预防和惩治腐败,特别是要完善和细化公开选拔、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操作程序和办法,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数量,保证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落实和完善干部辞职和任职回避制度、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既要抓紧治标,更要抓好治本。要坚持实践是检验政绩观的标准,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有机结合起来,把脚踏实地和开拓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改革的思路推进深化干部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违纪问题预警机制,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要抓住突出问题,从严查办案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重点查处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手中权力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的违法案件。要从严惩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违法乱纪等问题。要把建立和健全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把这项工作列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