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六十年 美好迎世博
  来源:家庭教育时报  2009-05-1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举办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上海家庭讲故事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学习办,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区县文明办,各区县妇联,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是本市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框架的关键之年,按照今年市文明委的创建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本市终身教育的工作计划,市教委等5部门决定举办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上海家庭讲故事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以纪念建国六十周年、上海解放六十周年,“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运用诗歌创作与朗诵,家庭故事写作与演讲的形式,讴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城市繁荣兴旺的新气象、新成就。通过发动市民广泛参与,积极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市民综合素养。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习办”)联合东方网,上海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家庭教育时报社共同承办。

    三、活动内容

   (一)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诗歌创作比赛由东方网、家庭教育时报、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联合承办。比赛以东方网和家庭教育时报为平台,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媒体,刊发自由体诗和格律诗创作作品。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推选优秀诗歌创作作品,经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并编辑出版优秀诗歌集。

(二)上海社区居民赛诗会。承办单位将选择部分社区,搭建社区居民吟诵诗歌的展示平台,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诗歌朗诵活动中来。参赛对象主要以本市居民为主。各社区赛诗会活动分别由相关区学习办和区职能部门,社区学校共同承办。市学习办、家庭教育时报社、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将以各社区居民赛诗会推选的优胜者为基础,组织上海社区居民赛诗会。赛诗会的优胜者,经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大学生诗歌朗诵会。市学习办、家庭教育时报社、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将组织本市高校大学生诗社和文化社团,开展在校大学生诗歌创作和朗诵比赛。比赛优胜者,经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具体活动组织由承办单位确定部分高校大学生社团与有关高校所在的社区共同承办。

   (四)上海家庭故事征文比赛。家庭故事征文比赛由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家庭教育时报社、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承办。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评审,推选出优秀家庭故事征文,经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优秀征文将在有关报刊或杂志上刊发。

   (五)上海家庭讲故事比赛。家庭讲故事比赛由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家庭教育时报社承办。活动形式为,参赛家庭以各自创作的家庭故事征文为基础,以家庭成员共同讲故事的形式进行形象化演绎。各区县通过举办社区家庭讲故事擂台赛,推选家庭参加市级选拔复赛,优胜家庭进入总决赛。自行投搞的参赛家庭由承办单位进行初选后,进入市级复赛。承办单位推选出优胜家庭,经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活动要求

   (一)创作诗歌征集和家庭故事征文要求

    1.创作诗歌主要反映建国六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抒发对共产党、对祖国、对美好生活的真实情感。家庭故事征文主要反映建国六十年来自己家庭或与自己家庭密切相关的积极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己家庭的幸福生活和感受。

    2.创作诗歌和家庭故事征文的题目自拟,主题要鲜明,内容要健康向上,要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3.创作诗歌的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为宜;家庭故事征文文体不限,文章字数约2000字为宜。

    4.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5.主办和承办方经与入围的诗歌和家庭故事的作者协商后,可以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并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

   (二)活动时间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中旬-8月,开展创作诗歌征集与家庭故事征文活动;开展诗歌朗诵选拔赛、家庭讲故事选拔赛。第二阶段:9-10月组织专家评审优秀创作诗歌和优秀家庭故事征文;举行诗歌朗诵和家庭讲故事总决赛。活动期间,将结合上海书展和读书节等,分别举行系列主题活动。活动具体方案由承办单位制定并通过东方网(www.shige.eastday.com)和家庭教育时报(家庭教育时报地址:上海市长宁路49136号;邮编:200050;上海教育传媒网:www.sepg.net.cn)予以发布。

   (三)组织发动

    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次活动的主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市民积极参与本次创作学习活动。

    各区县学习办要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发动工作。要以各社区学校为基本实施单位,开展基层报名、咨询和辅导工作。社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为社区居民参加诗歌创作和朗诵比赛活动,家庭故事创作和演讲比赛活动提供辅导和服务。

    诗歌创作和朗诵比赛、家庭故事征文和演讲比赛的举办正值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依托社区学校,引导市民,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尤其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市民的阅读兴趣和家庭学习风尚。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本次活动是公益性的市民学习活动,各有关单位和机构不得收取任何与活动有关的费用,也不得借此从事商业营销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

(联系人:上海市学习办:洪宇华;联系电话23116834

家庭教育时报:沈荣明;联系电话:625525555*418

东方网社区互动部:张桑;联系电话:627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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